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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幕交易防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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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监会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
来源: 作者: 查看次数:5183 时间:18-12-10
近日,证监会依法对刘坚操纵“西部黄金”等16只股票案作出处罚,对刘坚没收违法所得609,747.16元,并处以609,747.16元罚款。四川证监局依法对袁媛内幕交易“宗申动力”案作出处罚,对袁媛处以40万元罚款;依法对唐安林内幕交易“宗申动力”案作出处罚,对唐安林处以10万元罚款。(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证监会及相关证监局网站)
上述案件中,刘坚使用本人账户通过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虚假申报的方式,对“西部黄金”等16只股票实施了操纵行为;何某是“宗申动力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大江动力100%股权”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,内幕信息敏感期内,何某之妻袁媛与其通话联系频繁,与何某有工作接触的唐安林与其有通话联系,袁媛和唐安林分别控制相关账户明显异常地内幕交易了“宗申动力”股票。
证监会将对操纵市场、内幕交易等资本市场常见违法行为保持持续的监管高压,严厉查处挑战法律权威的违法行为人,以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,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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